再次提醒!全区禁止!已有人被行拘
临近春节
切勿以身试法
1月18日,南海大沥执法人员在大沥镇太平市场巡查时发现有一名女子涉嫌售卖烟花爆竹,执法人员马上将该名女子和销售的爆竹带回公安机关审查。经审讯,该女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二日处理,收缴销毁相关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如有发现
非法存储、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爆燃,后果不堪设想
下面这个防火禁火令
南海君也要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范围: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五、凡违反本禁火令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110或13927792929。
特此通告。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佛山五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私存数量较大的,会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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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南海大沥、南海公安、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站编辑:佛山新闻网 姚易
审校:何锦婷、吕燕珊、梁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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